2023-12-16 17:50:10 | 青旅游
出国留学落户海南条件是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府办发〔2020〕7号)和《关于在海南设立外资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执行。
一、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青旅游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境)内外高校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在国(境)内累计待业时间不少于6个月;、硕士毕业生可直接申办。
二、出国留学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1)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聘任合同复印件。
(2)提交材料:应提供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出国留学人员的个人资料以及与出国留学期限相符的相关证明材料。
(3)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缴纳完毕后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和《中国公民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申请办理后一个月以内提交申请即可。
三、出国留学回国工作条件:
1、出国前一年内回国的人员。
2、在国内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
3、在外学习期间内,在外停留不超过180天,并与留学回国后在同一雇主单位缴纳1倍社保基数,或缴费基数达到2万元人民币以上。
4、3年内回国人员。
5、在国(境)外的单位和驻华机构工作,并依法纳税和按期缴纳社保。
四、出国前已获外国/地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凭,且出国前已获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五、出国前已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持该认证书回国参加工作的留学人员。
1、出国前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且有效期大于半年、、或者缴费基数大于2万的证明。
2、留学回国后,回国的人员,需要提供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等材料原件以及国外学校发放的成绩单原件以及翻译件,同时需要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注册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的两年内来本市工作,且在本市依法纳税和按期缴纳社会保险金。
1、出国前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必须由教育部留服中心颁发,并由留学回国人员所在公司开具,公司名称必须和留学回国人员所申请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致,并由其人事部盖章确认。
2、出国前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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