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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购物会怎么样 旅游途中被导游带到商店强制购物,存在什么法律问题?

2023-09-02 17:52:37 | 青旅游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旅游景点购物会怎么样 旅游途中被导游带到商店强制购物,存在什么法律问题?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旅游景点购物会怎么样 旅游途中被导游带到商店强制购物,存在什么法律问题?

旅游过程中购物是什么行为?

随着人们的生活经济水平的提高,很多人会选择旅游。如果旅游者在运行计划安排的财物场所购买的物品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可以要求旅行社协助退货或索赔。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前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该旅行社是否同时具备旅游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2、审查该旅行社的业务范围:国内旅行社不得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未取得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国际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3、该旅行社的导游是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
4、了解该旅行社近年来的旅游服务质量等情况;
5、该旅游合同中是否有免除旅行社责任的条款、加重旅游者义务的条款、排除旅游者主要权利的条款。
二、 旅游者在签定旅游合同时应当注意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
1、合同主体
2、旅游线路及收费标准
3、每日游览的景区景点、购物场所、住宿宾馆饭店名称、住房标准和自费项目
4、运输方式、条件
5、保险
6、违约责任。

三、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见以下常见问题时的处理依据:
1、旅行社转并旅游团队时,应当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向旅游者确认价格和服务标准;转并团队后,原合同金额高于同一团队相同服务标准最低合同价格15%的,差价部分应当退还旅游者。
2、旅游者在运行计划安排的财物场所购买的物品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可以要求旅行社协助退货或索赔。
3、因旅行社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旅游者可以依法或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4、因旅行社的过错延误旅游行程的,是否继续履行合同需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因导游人员过错导致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脱离团队的,旅游社除承担旅游者脱离团队期间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外,还应当向旅行者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四、 因旅行社的过错致使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解决途径:
1、可以直接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
2、可以直接向旅行社所在地或损害发生地的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1、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和服务内容、方式,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2、了解旅游商品及旅游服务质量的真实情况
3、获得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4、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5、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
旅行是一个过程,总有可以感动你的景色、感动你的人物或者事情。喜欢旅行的人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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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旅游购物?

明说!这次去港澳游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购物,而是去看港珠澳大桥耶!许多人都这么说。但是,事情就有这么巧了,我们的这次港澳游就是与购物有关。在12月19日那天,旅行社的项目经理胡总带着助手莉莉专程飞来重庆,为我们出行前专门开了一个旅游说明会。

说明会上,旅行社着重提出一个要求,要求大家在香港游玩期间,一定要表演自己的节目,还要在指定珠宝店里购物。购物多少呢?要求不高,买够1300元港币(折合人民币1100元)就OK了。如果有人不同意购物这个条件,可作退出旅游团处理。哎呦喂!还真有人执反对意见,当时就办理了退出的手续。而其他人,则是不吭声,也就是说对此要求没有意见。

不知怎的,到了香港那边以后我却有了一种让我欢喜让我忧的感觉。都是误解惹的祸!或者是我们事先的工作没有做好,怪只怪我们个别群主或领队并没有把旅行社的这个要求逐一告之大家,让大家在香港购物时产生了不小的误会,甚至有人想到了报警。写到这里,我想再说一遍:"抱歉啊!我的同志哥!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呀!"

误会归误会,无论如何,我们还是收获了很多快乐。首先,我们如愿地走了一趟港珠澳大桥。仔细想想,我们这次团费只缴了640元,连往返的动车票钱都不够,还要人家解决吃喝拉撒什么的,如此低价的旅游团费,我都感到不好意思了,还有什么抱怨呢?没道理啊!人家珠宝商可是我们这次旅游的最大赞助商耶,知恩图报,通情达理地花点小钱买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何乐而不为呢?我觉得是应该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此时此刻,还是来看看咱们走过的景点吧。据说,每天保持微笑,能让人延年益寿哦。

景点一:港珠澳大桥---创造了世界奇迹,从香港人工岛直达澳门。当时走在大桥上我感受到了大桥的魅力,啊!咱们中国真的是好强大!

景点二:香港浅水湾。关键词--没有去过香港的人,这样的海湾你绝对没有见过。

浅水湾位于香港岛太平山南面,依山傍海,海湾呈半月形状,号称"天下第一湾",有“东方夏威夷"之美誉,是香港最具代表性的海湾。

群友们十分珍惜眼前的美景,争取时间留下了自己值得纪念的照片。

景点三:紫荆广场--这是我们行程中最短的一个景点。刚下车,就听导游说:"只有20分钟的时间哦,车子一来,大家都要上车哈。"

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政府特地把一座紫荆花的雕塑安放在广场中央,紫荆花外表金光闪闪,许多人争先恐后在这里拍照。

在一朵紫荆花下留个影,20分钟足够了。抽烟的朋友,很快找到了那个标明能够抽烟的地方。时间太短,这时导游拿着旗帜走到你面前直喊:“车子来了!请大家赶快上车!"一些还没有抽完烟的人,只好一口接一口地猛嘬了几口,然后不舍地扔掉了手中的烟屁股。

景点四:大三巴牌坊--澳门天主之母教堂正面前壁的遗址是澳门的标志性建筑物之一,也是一个人们留影的好地方,具有特别的意义。

是的,同行的朋友中,不少人开始议论纷纷,甚至有人公开含沙射影地骂人。我一直在强调,出门来玩,首先要高兴,要讲玩,就是玩一个心态。奇了怪了的是,有人乱说话,说自已被商家关了七八个小时……凭良心说话,这是在歪曲事情。虽然我对个别香港的导游有意见,但绝不凭空捏造去诽谤别人。

在当时,大家都是走在一起的,待在一个店里最长的时间不过两小时罢了。换个角度看着办买点东西吧,无论好与孬,我们所买的东西都是属于自己的。想买就掏钱,并没有人来强迫你。虽说人言可畏,我也不想去反驳任何人的个人观点,因为人,是需要互相尊重和理解的。

没有人能动摇我们带队的责任心,也没人能影响我们的行程。我们只想让大家高高兴兴出来玩,再把开心快乐的好心情带回家。即使是有些人我们不再往来,我也祝他安好,因为只有大家的安好,才能迎来一个又一个的晴天。明天和意外不知道谁先来,话在当下,且行且珍惜,开心快乐每一天,有多好!

再回首!我们先把话题扯回到香港。

不得不说,香港有很多东西和内地相比都要便宜许多,尤其是化妆品、衣服、包、手表等;所以说,香港被内地人当成了购物者的天堂,还是就是因为香港大部分东西都是免税的,香港是个自由港,免税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政策,回归祖国后继续在延用,所以说很多东西会便宜些,而且香港很少有假货。据了解,香港对于出售假货、冒牌货的商家打击力度完全超乎大家的想象,除了罚钱、封店外,分分钟还要判刑坐牢。虽说香港商品价格便宜,质量却比内地更有保障,这也归功于香港政府对市场商品的监管机制还有香港市民对于商品质量的要求,使得香港市场上商品的质量和内地是无法比拟的。

旅游购物本身就是一种旅游资源,提供丰富的旅游购物资源,就是为了满足内地游客的购物体验和需求,实际上,这已成为某些旅游目的地最具吸引力的内容之一。因此,旅游商品是旅游购物资源的核心,也是吸引旅游购物的根源。旅游购物行业内通常简称旅购。

可以这么说,发展旅游购物是提高旅游整体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加收入和就业机会,也是振兴地方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国内而言,旅游购物的发展,可以直接满足本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在国际范围内,旅游购物的发展,可以使世界各国人民加深对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历史文化、民族传统的了解。

然而,很多人包括我们这支近500人的团队,在对旅游信息化的了解并不是很清楚,通常把传统的旅游六要素中的“购物”信息理解成我行我素,要么,多少买一点,要么,一毛不拔。反正,商家拿我也没办法。

如何解决旅游发展中“购物”的矛盾,也许还要经过一条慢长的过程。智慧旅游购物的平台,它主要是能够解决购物中的诚信、配送、质量、服务等传统手段无法解决的难题,为游客、企业、政府之间搭建了便捷沟通的电子通道,成为旅游界信息化的一大亮点。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云计算的快速升级,为解决旅游购物的智慧管理与服务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但愿今后大家对旅游购物有全新的了解,不拒绝,重在理性的参与消费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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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途中被导游带到商店强制购物,存在什么法律问题?

旅游途中被导游带到商店强制购物,存在什么法律问题?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又应该如何处理呢?大家好,我是姜宝律师,工作压力大,放假的时候我们都想出去走一走。很多时候,尤其是节假日期间,为了省心和便捷,很多人选择旅行团出游。但当你开开心心去旅游,却遇到行业老话题强制购物,该怎么办呢?出去玩儿就要被旅行社摆布吗?当然不是,

旅行社的行为,如果违法,买的东西可以退货退款,另外付费项目的钱也可以要回来。我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除勤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以外,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如果旅行社发生上述违法信息,游者有权在旅行结束后30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款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另外,除了上述违法行为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其他五花八门的欺骗方式也可以主张赔偿。比如啊,擅自缩短游览时间一路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四次。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私自兜售商品等,不用慌,以上的种种行为我们都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那么遭遇强制购物该怎么维权呢?我们可以多种选择。一是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所涉景区管理单位投诉。二是拨打国家旅游服务热线12301或者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一点呢,我们出去玩不会被旅行社任意摆布,如果合法

权益受到侵害,请记住保留相关证据,选择合理的维权方式,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青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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